机关党委各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奋发进取,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校党组〔2021〕3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程序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由机关党委根据《通知》要求会议研究推荐。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9名对象,其中本支部党员限推1名,机关其他党支部党员8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根据《通知》要求,从现岗符合评选范围及资格人员中民主推荐,每个党支部限推荐3名,其中,推荐所在党委对象不超过1名。
二、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支部书记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广大党员群众拥护,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二)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向基层和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向教学科研任务重的一线适当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纳入推荐范围,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纳入推荐范围,但从严掌握。推荐到省委、省委教育工委2021年“两优一先”的对象未被表彰的,直接确定为本次表彰对象,不占名额。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一般不交叉。
(三)请各党支部于5月31日(周一)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报送推荐名单(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特此通知
附件:《黄山学院“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
中共黄山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附件:黄山学院“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