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支部:
根据《关于试用期满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园网电子政务网络公告栏,2023年2月24日)精神,机关党委决定对2021年10月至12月提任的科级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1年10月至12月提任的机关科级干部(见附件1)。
二、组织领导
本次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全程指导监督。
三、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了解考核对象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总结(3月1日前)
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试用期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情况(1000字左右),电子稿发至310020@hsu.edu.cn。纸质版在公开述职后交考核小组。
(二)组织考核
1.成立考核组(3月1日前)。设7个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2人组成。机关党委委员任小组长,其所在部门秘书或其他党员任组员。
2.公开述职(3月1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考核对象在会上公开述职。
3.民主测评(3月10日前)。考核对象述职结束后,参会人员根据考核对象述职内容和实际表现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填写《黄山学院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表》。
4.个别谈话(3月10日前)。为深入了解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各方面表现,考核组还要进行个别谈话。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所在党支部全体教职工。个别谈话期间,考核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谈话时要认真做好记录,作为撰写考核材料的依据。
(三)考核结果评定(3月15日前)
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情况,填写《测评、谈话统计汇总表》、《黄山学院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机关党委根据考核综合情况提出考核鉴定初步意见,并于3月15日前将考核有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党委组织部。
五、工作纪律
本次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访,提倡实名反映情况。对在考核工作中有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考核期间监督电话:
组织部:2546609;邮箱:zzbgbgz@tech.hsu.edu.cn;
纪委办:2546598;邮箱:jubao@mail.hsu.edu.cn;
机关党委:2546191;
机关纪委:2546700。
特此通知
附件: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分组安排
中共黄山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分组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