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2018年8月至2020年7月发展党员工作自查的通知


 

机关党委相关支部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管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委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各党支部的自查工作要于820日前完成。

机关党委将于8月下旬对各党支部的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自查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坚持党员标准、建立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完备入党材料,认真履行入党手续;重点检查在党员管工作中是否坚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籍管理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以及是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的纯洁性等情况。

三、自查要求

各党支部要对照《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内容提示》(见附件),对20188月至20207月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措施,进行整改。要形成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20188月至20207月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

材料报送时间820日。

  

附近: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内容提示

  

中共黄山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079


附件:

  

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内容提示

  

一、程序手续的规范性

重点对照以下方面自检自查:

1.入党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后,基层党组织是否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

2.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是否经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

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是否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是否报机关是否备案。

4.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是否存在是预备党员的情况。

5.党支部是否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列为发展对象前,是否经过党校培训且培训合格。

6.是否存在未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就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情况。

7.是否存在确定发展对象后未按规定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就发展入党的情况。

8.党支部是否对发展对象开展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材料中是否包含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综合性政审材料是否有结论性意见。是否存在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就发展入党的问题。综合政审是否存在写实内容雷同,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只写优点不写缺点的情况。

9.党支部发展党员,是否存在机关党委还没有预审,党支部就讨论接收的情况。

10.是否存在不征求意见、不进行公示而发展为党员的情况。

11.接收预备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是否执行一人一议。

12.是否存在未经党组织谈话或谈话不合格就发展为党员的情况。

13.是否存在应延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而未延期或未取消的情况。

14.党员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特别是时间、意见、决议等是否存在涂改和他人代写的情况,是否存在签名、印章不全的情况。

15.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是否及时将相关材料存入人事档案。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

重点对照以下方面自检自查:

1.是否对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作出计划。

2.党支部会议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支持人、记录人、党员人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名单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4.是否存在“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关系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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