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校党组〔2025〕10号)(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展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学校党建和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分党委(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名额:机关党支部2个。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评选名额:全校二级党组织2个。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全校中共正式党员且党龄满一年。评选名额:机关党员9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包括:党委各部门、纪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委员、秘书、专职组织员,二级纪委委员,党支部委员等。评选名额: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二)评选条件
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校党组〔2025〕10号)精神执行。
(三)评选推荐程序
机关党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推荐。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每个支部最多推荐2个机关党支部为先进党支部,最多推荐2个全校二级党组织为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从机关正式党员中推荐9人。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从机关党委现岗符合评选条件(见《通知》“二、评选范围和名额”“三、评选条件”)人员中推荐4人。
机关党委审议各党支部推荐结果,形成推荐名单,报党委组织部。
(四)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1.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支委会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广大党员群众拥护,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2.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向基层和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纳入推荐范围,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纳入推荐范围,但从严掌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一般不交叉。
请各支部于5月27日(周二)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报送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各一份。
特此通知
附件:黄山学院“两优一先”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黄山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黄山学院“两优一先”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